茶葉市場在我國占據著很重要的地位,特別是我國的綠茶,但是隨著國際農產品市場的進一步開放和競爭的加劇,我國的茶葉出口貿易受到一定的影響。與此同時,各國對于茶葉原材料農藥殘留、重金屬超標等問題提出更嚴格的要求,嚴格的檢驗和高昂的檢測費用是茶葉出口成本增加,解決茶葉農藥殘留問題成為著重關注的內容,解決茶葉農殘問題離不開市場的引導,通過嚴格的市場監督,引導茶農開展無公害茶葉生產,其中茶葉農藥殘留快速測定儀發揮重大的作用。
產品檢測陳述要不要有用期?產品檢測一般分為兩類:1、托付檢測檢測樣品是托付方自行送檢,實驗室只對來樣進行細心的檢測,因而檢測定論反響的是送檢樣品的質量特點,檢測陳述僅對送檢樣品有用。2、監督檢查產品質量監督部分根據產品質量法,對相關產品隨機進行的檢查。監督檢查不是全項目查驗,因而查驗陳述僅對產品所檢項目是不是滿意規范做斷定,查驗陳述所反映的是其時產品質量情況。因為產品質量或許跟著環境、時刻等條件的改變而產生顯著的改變,理論上檢測陳述的定論只能反響檢測時的質量特性。因而,檢測陳述上不會標示有用期。